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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2014年因和母亲吵架,母亲报警后被警方以肇事肇祸送进金华市第二医院(精神病院) 80天且被强制治疗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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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治原因:郑旭星因和母亲吵架,母亲报警后被警方以肇事肇祸送进金华市第二医院(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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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否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否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否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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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之前,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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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2023年9月13日杭州亚运会前期,本人准备次日前往浙江省相关部门上访(编者注:因2014年被强制宋精神病院的事情上访),叫母亲告知村干部以及白龙桥派出所,随即多名村干部受白龙桥派出所某些人指使先行来到本人家中劝访,本人不予配合并发怒推翻了一张椅子,然后有人利用这一点故意报假警谎称本人精神病发作(本人曾经于2009年住过精神病院)(编者注:因要求化验水中有没有被下毒被强制送到金华市第二医院(精神病院)),警方来到现场后,出警民警钟锦胜以非法截访为目的,故意虚假认定本人伤人(实际未伤人),强行将本人送入精神病院,直至10月31日亚残运会结束才将本人放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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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治原因:2023年9月13日其准备前往浙江省相关部门上访,被送入金华市第二医院,直至10月31日亚残运会结束才释放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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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否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否
自伤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否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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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 2024年9月20日上午,本人以手机号码13331010410致电金华市110报警中心,申请对本人于2024年7月1日举报的白龙桥派出所非法监视本人行踪的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复议。到中午时分,本人所在地的镇干部和村干部受白龙桥派出所指使来到本人家中探听情况,而后村书记向白龙桥派出所故意造谣谎称本人精神病发作要殴打她,当日晚饭时分,本人被白龙桥派出所、白龙桥镇政府工作人员、筱溪村副书记联合造假以肇事肇祸为由强制送入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于当晚违反自愿治疗原则强制接收入院。金华市第二医院严重违反精神病诊疗规范,入院诊断仅由一名医师作出,未按规定由两名医师同时作出;且在当事人对入院诊断不服的情况下未依法设立申诉渠道。住院期间白龙桥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本人的主治医生多次提出的出院请求多次滥用职权非法阻挠本人出院,本人主治医生对这一实际情况在病例上未作任何记录。直至2025年1月22日本人方才得以出院。在当今法治社会大背景下,本人居然被非法拘禁长达4个月,且多次信访举报竟然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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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治人姓名:白龙桥派出所、白龙桥镇政府工作人员、筱溪村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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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治原因: 2024年9月20日上午,郑旭星以手机号码13331010410致电金华市110报警中心,申请对其于2024年7月1日举报的白龙桥派出所非法监视他行踪的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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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否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否
自伤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否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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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浙江金华郑旭星不服被强送精神病院治疗又两次被关精神病院
https://mp.weixin.qq.com/s/GoC2NpD_9hvsqToA99w-Pg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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