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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刘炳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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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9-22 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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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同
姓名:刘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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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
年龄:1966年3月15日出生 |
籍贯: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防胡镇高林村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户籍所在地郑州市管城区布厂街113号
经商 |
案件发生地 |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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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二七公安分局及相关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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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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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6年8月23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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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郑州市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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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急性应急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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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在医院内,曾被强制打针吃药,医生护士还曾威胁要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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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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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7月8日我被送进齐礼阎劳教所,因我干活慢,劳教所让吸毒人员打我,还把我吊在铁门上打。就这样我到劳教所不久便“急起不语”“表现孤独”,大家怀疑我患了精神障碍。10月27日,我被河南省精神病院鉴定为急性应急性精神病。
我被生病后就不能再劳教了,二七公安分局为此专门开会研究,2004年12月15日,我被送进了郑州市精神病院,监护人是二七公安分局,具体签字人员是公安局办我案的人员,医药费也是由二七公安分局出的。 |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http://aaa.aetdhfjgk.cf/a/lanmu68/201207/2013/0615/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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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2-7-18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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