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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王佩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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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08-26 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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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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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女 |
年龄:1915年生 |
籍贯: 河南省开封市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吾党最优秀的拥护者 |
案件发生地 |
北京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王佩英所在的单位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1963年3月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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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安定医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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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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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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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出生于1915年的王佩英,自1943年就协助丈夫张以成为共产党做地下工作。她1948年入团,1952年入党,同后来被枪杀的林昭一样,曾是吾党最优秀的拥护者。
1961年,刘少奇和毛泽东之间的分歧逐渐公开化。王佩英在了解了刘少奇和毛泽东之间的分歧之后,认为刘少奇是对的,说“毛主席该退出历史舞台,不然他以后没有退路。”
由于刘少奇当时还是国家主席,王佩英所在的单位对王佩英支持刘少奇、反对毛主席态度无从下手(如果为此处罚王佩英,对刘少奇主席又如何交待?)这时,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宣布王佩英有精神病。于是,在1963年3月,作为对共产党无比忠诚的共产党员王佩英象现在许多访民一样“被精神病”了。
“文革”开始后,刘少奇也倒台了,有关方面就没有让王佩英再“被精神病”下去的必要了。于是“红色专政”露出了狰狞的面孔,在她的身上,用尽了非人的折磨手段,以致于她的难友们都哭了。1970年1月27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公审”了王佩英,判处王佩英“死刑,立即执行。”有人说王佩英在被押往卢沟桥枪决时,在囚车上发现已被勒死了。 |
案件来源:天涯网http://bbs.tianya.cn/post-law-351846-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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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1-8-26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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