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汇民互助社被清退标志着极权对农民自救自强路径的阻绝
|
荐 ★★★ |
|
|
|
汇民互助社被清退标志着极权对农民自救自强路径的阻绝 |
|
|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5-12-11 21:59 |
| |
(编者按:浙江瑞安农村汇民互助社成立以来,累计为424户社员发放贷款5.97亿余元,为解决互助社社员和合作社贷款难、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合作经济作出了卓越贡献。该社现有社员794户。截至今年10月31日,资产总计2317万余元,共有农户贷款户数92户,贷款余额1802万余元,净利润42万余元,而逾期贷款余额仅有3户共计36万余元。这相对中共权力操控的各大银行均出现巨额亏空,堪称成绩卓著,靓丽耀眼。然而,如此难得的农民自救自强组织,居然遭致中共当局逼迫清算退市,暴露着中共对农民自发自组织发展道路的阻绝以及口头乡村振兴的虚伪。)
一、浙江瑞安20个血手印的泣血陈情书
20名汇民资金互助社社员代表于2025年4月8日签名、捺印的《温州瑞安农民要求坚持“三位一体”合作、保留资金互助社的陈情书》称,20年前瑞安农民就开始搞“三位一体”合作,最要紧的是信用合作,解决贷款难、利息贵的问题。
“照着‘三位一体’合作的方向,我们很多农民及合作社创办了汇民互助社,有正式的金融许可证。那些银行不愿干、干不好的,都是我们在做,农民可喜欢了。”《陈情书》称,“这几年监管部门在大力处置中小金融机构,我们觉得也有道理,那些银行本来就看不起我们。但是没想到整到我们头上,拆茅棚补瓦房凑数。有问题的银行没有关掉谁,却要把我们农民的资金互助社关掉去凑数。”
社员代表称,2023年温州银监局说汇民互助社业务体量小、存贷款余额仅占瑞安市的0.0084%、0.0116%,不会构成系统区域性风险,整体可控。截至今年3月31日,该社不良贷款率仅1.16%,在银行业系统贷款风险评比中名列前茅。
“当官的考核压力大,我们也理解,但是很不舍。”社员代表们并不愿意退出,希望能保留汇民互助社。“从去年开始,上面反复要求我们主动成立清算组,退出金融市场,让商业银行接手。我们这些业务本来就是商业银行挑剩下的,我们关了,当地农民就真的告贷无门,反而会为非法金融提供土壤。”
“我们老老实实成立了清算组,后来咨询了律师才觉得不对劲。”社员代表称,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有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依法撤销,并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清算组。按照《破产法》,出现严重经营问题、资不抵债等情况时,由企业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然后由法院指定清算组。
“但以上情况我们都不是啊,好比依法杀死一个人,要有犯罪事实和死刑判决书。现在人家没犯罪,更没有死刑判决,却逼人自杀,反过来说是‘自愿关闭’‘市场化退出’,我们想不通!”
二、汇民互助社的骄人业绩
“互助社成立以来,累计为424户社员发放贷款5.97亿余元,为解决互助社社员和合作社贷款难、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合作经济作出了贡献。”据汇民互助社负责人介绍,该社现有社员794户。截至今年10月31日,资产总计2317万余元,共有农户贷款户数92户,贷款余额1802万余元,净利润42万余元,而逾期贷款余额仅有3户共计36万余元。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遭遇名为“市场化退出”,实为“逼迫式自杀”的荒诞剧
汇民互助社的负责人大概至今没想通一个逻辑:我们有牌照,我们没违法,我们没爆雷,甚至我们还赚钱——净利润42万,不良率仅1.16%,比那些坐在高楼大厦里喝咖啡的商业银行还要健康。为什么非要我们死?
监管部门的回答充满了父爱般的慈祥与冷酷:“因为你们太小了,为了防止你们以后可能生病,现在请你们先自行了断。”
这就像是村里来了个医生,看你家孩子长得壮实,不仅没病还能下地干活,医生说:“这孩子虽然现在没病,但保不齐以后会得感冒,为了杜绝感冒的风险,建议这孩子别活了。”
社员们说:“这是我们农民自己的钱,这是我们自己的互助,银行嫌贫爱富不借给我们,我们自己帮自己也不行吗?”
不行。在某种宏大的金融叙事里,农民的信用是不存在的,除非这信用被纳入那几家庞大的、虽然经常坏账但永远“大而不倒”的商业银行体系中。
那份由20名社员代表按下的红手印陈情书,读来令人唏嘘。他们说:“那些银行本来就看不起我们。但是没想到整到我们头上,拆茅棚补瓦房凑数。”
这就叫“拆茅棚补瓦房”。为了完成上级关于“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考核指标,真正的风险大户——那些有着深厚背景的坏账银行——动不得,或者动起来太麻烦。
于是,目光就落到了这些老实巴耀、体量微小、虽然健康但毫无政治抵抗力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身上。
这就是行政逻辑的最高境界:消灭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消灭风险的主体。只要没有了互助社,自然就没有了互助社的风险。
至于农民贷不到款怎么办?至于高利贷会不会重回农村怎么办?对不起,那是社会治安问题,不是金融监管问题。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场名为“市场化退出”,实为“逼迫式自杀”的荒诞剧。没有死刑判决书,甚至没有犯罪事实,只有一个“为了你好”的眼神,你就得自己走进坟墓,还得帮着把土盖上,顺便赞美一下这铲子真亮。
四、极权的野蛮——“座上宾”到“阶下囚”
如果说瑞安的汇民互助社面临的仅仅是“安乐死”,那么安徽萧县的臧立亭遭遇的则是“五马分尸”。
臧立亭,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的创始人。直到2021年,他还是那个站在聚光灯下的人,手里捧着农业农村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奖牌。那时候,他是改革的先锋,是“三位一体”的模范,是带领乡亲们共同富裕的带头大哥。
两年后,他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犯,一审被判了15年。
这15年的刑期,像一记响亮的耳光,不仅打在臧立亭的脸上,也打在当初给他颁奖的那八个部委的脸上。当然,部委的脸皮厚,不觉得疼,疼的是臧立亭和那些相信他的农民。
这事儿魔幻就魔幻在,臧立亭干的事情没有变。前几年,这叫“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叫“解决三农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后几年,风向一变,这叫“扰乱金融秩序”,叫“非法吸存”。
行为还是那个行为,钱还是那些钱,人还是那个人。唯一变的是什么?是解释权。
当需要政绩时,你是改革的弄潮儿,官员们排着队来视察,镁光灯闪个不停;当需要防风险时,你是金融的破坏者,警车呼啸而至,手铐冰冷刺骨。
五、农村资金互助社概况
按照准入部门的不同,可以把国内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经过银监会审批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资金互助社;第二类是在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或由国务院扶贫办倡导发起,但未得到银监会审批的资金互助社;第三类是没有注册的资金互助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部。据估计,在全国约60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存在资金互助部的总数约有2万家;全国范围内独立的资金互助社,总数也超过5000家[1];而由银监会审批持有金融许可证的资金互助社仅有49家。
六、资金互助社的优势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
1、社区基础提高了运营效率
与其他金融机构漫长的贷款审批时间相比,大部分资金互助组织因为建立在社区基础上,社员之间相互了解,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一般在1天之内就能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借款人甚至能够当场拿到急需的资金。社区基础上的相互了解降低了发放贷款前的调查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率。
2.无需抵押缓解了农村贷款难问题
对于农民而言,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品而被大多数金融机构拒之门外,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则是社员自己的组织,其目的是通过互助达到自助。因此,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不同,它发放的贷款大部分是保证贷款,并不强制要求抵押品,从而解决了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力量。
3.志愿服务降低了运营成本
和国内金融机构的普遍高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金互助组织理事会的大部分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而不领取报酬,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薪水普遍较低,降低了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营成本,为向农村居民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奠定了基础。
4.只对社员贷款保证了资金来于社员用于社员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社员一般限定在一定的区域范围或行业范围内,其只能吸收社员的存款,且资金只能用于对社员发放贷款,这种社区性质能够使其避免像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那样从农村吸收存款,然后投入到利润更高的其他地区的“抽水机”的功能。
七、网络对中共消灭互助社的评议
安徽网友:改革是探索的过程不能动辄一棍子打死啊
希里滑剌:三位一体确实是个好政策。执行好了,能极大促进农村经济。对于试点的单位,应该引导,呵护,规范,不能害怕风险一禁了之。
抱冰斋: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无端逼退,着实让人痛心
李好飞狐:农村资金互助社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是合法的。然而,部分农村资金互助社因违规操作(如吸收非社员存款、高息揽储、挪用资金等)引发风险事件,导致公众对其合法性产生质疑。这类违规行为属于个别现象,并非资金互助社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是运营中的违规行为。合法的资金互助社需严格遵守监管要求,规范运作,以保障社员权益和金融稳定。
张本奎:创新不是一刀切。而是要给农民更多的机会。地方政府要给予帮助。监管指导。本身百姓创新就是很难的一件事。应该多给政策与支持
汤烫:此风不可涨!
永宁沙:下狠手啊!期待公众号持续跟进关注。是否有违规行为,银行业监管机构等应该有正式的法律文书吧?同时应该保障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当的申诉及诉讼权益,让行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黄丽:农民合作社真正为农民创业解决了很多难题,让我们农民大众增加了受益希望能够保留
张本奎:真正能够给老百姓带来收益的。还是农民合作社。凡事都不能一刀切。
艺晟小馆~易成林18956495122:是农民的钱袋子,让大家获得资金增值保质
G:政策好不好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符合老百姓利益的政策我们应该支持!
梦想成真
安徽:农民难啊!农民弄到钱更难
水墨林溪
浙江:农民是弱势群体,能力有限,有些官员为了自己名利肆意打压,应追责。
07081210:发生在浙江,发生在温州,还真有点意外
八、“三位一体”互助社源起与发展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种形式的联合,是现任国家最高领导人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旨在通过整合农业生产、供销和信用服务,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销路、资金等问题,促进乡村振兴。
公开报道显示,2006年3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现任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瑞安市率先响应,成为“三位一体”改革发源地。
浙江省社科联官方公众号撰文认为,十八年前瑞安拉开序幕的“三位一体”农村综合合作改革,是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后半篇”文章,与1978年冬夜凤阳小岗村的“分田单干”事件遥相呼应。“这场改革不仅是瑞安的改革,也是国家试点,是国家课题。”
后来,发端于瑞安的“三位一体”模式成为顶层设计。2017年、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被两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中的资金互助,是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或合作组织之间,为解决社员在生产、经营、生活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按照合作制原则,由社员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提供小额、便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的一种合作金融形式。简单来说,它是农民自己的“小银行”或“资金池”,核心在于成员互助、封闭运行、服务内部。
资金互助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中信用合作的主要实现形式,与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共同构成完整的服务体系,在“三位一体”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旨在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农业生产和供销流通提供资金保障。
据《中华合作时报》报道,自2004年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省梨树县成立以来,农村资金互助共有四种形式:一是由银监会批准、工商登记的4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二是由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主导建立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三是由地方政府引导,在农村生产经营合作基础之上发展的资金互助;四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供销社基础上发展的信用合作。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2年,在批准成立了4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后,原银监会宣布暂缓审批农村资金互助社牌照,原农业部、中国供销总社接力成了重要的推动力量。2014年至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提及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工作。
九、监管风暴下互助社面临消亡
11月5日,瑞安市金融监管部门的领导来到汇民互助社,要求该社清算退出。
“他们是来劝退我们的。”汇民互助社负责人告诉笔者,该社拥有合法金融牌照,而且既没有违法犯罪,也没有爆雷风险,所以他们不愿退出。
瑞安是中国“三位一体”改革发源地,汇民互助社可谓“根正苗红”,管理层和社员们都曾经以此为傲。然而如今荣光正在离他们远去,和其他地方一样,瑞安的农村资金互助也面临着来自监管的强大压力。
在安徽宿州萧县,备受业界和学界瞩目的全国示范合作社——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下称立亭合作社)创始人、负责人臧立亭被法院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正在上诉中。
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金融改革,正在监管风暴中迎来寒冬。曾经一度红红火火的农村资金互助,面临着生死考验。
十、专家认为不能将合作社模仿商业银行存贷款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组长、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研究组高级顾问戴相龙认为,如果立亭合作社是在县政府支持、县供销社领导下由臧立亭牵头创办,对其存在的问题应列入改革试点问题进行完善,不应该孤立地追究臧立亭的责任。
“不要把不规范的信用合作错判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时也要防止借用信用合作之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戴相龙认为,现有法规并没有禁止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立亭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并不违法。只要农民申请入社,合作社给农民发了社员证,这就是向特定人开办业务,而不属于向非特定人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
“不应将合作社模仿商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经营模式,列为认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素。只要存贷款活动限定在入社社员之内,融资为生产、供销合作服务,信用合作收益归社员,这种融资活动就是信用合作。不要片面根据合作社采用的运行方式,将试点运行中的信用合作错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十一、权力对互助社应取之道
“信用合作是贯通各种合作的最佳纽带,是乡村振兴的命脉,‘三位一体’的短板和希望都在于信用合作。”陈林认为,在合作经济实践中,信用合作(合作金融)长期是短板,又是成功的希望所在。社区熟人社会,蕴含着丰富的信用信息,特别有利于信用合作。缺乏社区合作,合作经济只能是无本之木;缺乏信用合作,合作经济更是无源之水。“信用合作无须以金融牌照为先决条件。金融的本质是信用,信用的本质是信息。”
陈林表示,原银监会曾审批成立了四十多家农村资金互助社,都很弱小,星散于全国各地近乎湮没,不仅缺乏社区综合合作的基础,更没有组织体系的支持,实际上是按照银行标准去监管,虽然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但是有相当的局限性。
“对于信用合作(合作金融)的行业管理存在缺位。行业管理不仅是监管,也应有促进发展的责任。”陈林认为,原有农村信用社纷纷改制为农商行,对于“新型合作金融试点”或“信用合作试点”,一再强调“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不难想见,如果一项工作在国家层面没有主责部门,地方上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陈林表示,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信用互助业务纳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管,这为地方改革创新留出了空间。但是,不能以属地化管理为由,淡化行业管理的必要。一个可行的方案是建立合作经济(包括信用合作)的多层次(乃至全国性)联合组织,作为行业性自律管理组织,也接受政府委托行使监管职责。
“‘三位一体’合作模式处于探索阶段,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问题,不能“甩锅”“一棒子打死”,以犯罪论处。”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校逢认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是现任国家最高领导人和中央一号文件推出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对于合作社经营中不规范的地方,责令整改或进行行政处罚即可,不宜轻易动用刑事手段进行打击。
十二、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对策建议
鉴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涉及资金业务,各地对其经营方式和治理机制的认识不一致,导致经营混乱,整个行业面临较大的风险,非常有必要在法律法规、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5.1.完善法律法规
当前关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较高层次的规章制度仅有银监会2007年颁布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除此之外,还有各个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颁布的《管理办法》,这些部门或政府规章都相对笼统,未能对资金互助组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甚至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国际信用合作的原则。因此,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对信用合作监管框架、指导原则和一些重要事项的具体标准进行法律界定是非常必要的。
5.2.设立贷款支持基金
虽然中央政府已经把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的管理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但在行业制度方面仍然需要一个统一的框架设计。目前很多的民间借贷组织打着资金互助的幌子,但实际并未遵循合作制原则,导致了人们对资金互助组织的误解。因为资金互助组织规模小,只能吸收社员存款,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可以通过试点方式,发起设立一个贷款支持基金,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提供贷款资金支持。该基金可以根据合作原则设定贷款条件,支持那些真正遵循合作制原则的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并发挥一定的监管职能。
5.3.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
目前,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数量多,所需的监管力量是巨大的。因此,借助社会力量对其进行监管是必要的。监管部门可以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对其进行自律监管。通过对行业内成员的自律监督,达到净化行业风气、维护行业声誉的目的,监管部门可以与行业协会密切协作,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达到监管的目的。
详情请参看:
1、誓言捍卫20年改革成果,浙江20位农民血色手印彰显三位一体合作始源地瑞安精神
https://mp.weixin.qq.com/s/h1h5zCdi1kEoaZKf7G0pSA
2、给农民发钱是改革,农民自己管钱是犯罪:我们要你“自杀”,是为了证明你没病
https://mp.weixin.qq.com/s/2oJCMbVsUEKZIYNz0R34MA
3、时代洪流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该何去何从?
https://i.ifeng.com/c/8eJVp78yk0f
4、中国农村资金互助遭遇监管风暴,或被劝退或被治罪
https://mp.weixin.qq.com/s/MzdxVhoAxfuL4WMAyfeE2A
5、农村资金互助社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农村资金互助社
6、中国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https://www.hanspub.org/journal/paperinformation?paperid=15603
7、中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市场准入制度研究
https://research.nus.edu.sg/eai/wp-content/uploads/2017/11/CWP97.pdf
8、手记|李一凡朱兴涛:探微农民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演进逻辑
https://mp.weixin.qq.com/s/pPk9u2zbZBzjeMKmGuzDTQ
9、农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
https://mp.weixin.qq.com/s/Hm8ZPWm3iiXdUqqpxd9iWA
10、中国共产党农村合作经济的政策演进及其理论创新
http://www.lanzhouxuekan.com/index.php?c=show&id=603
11、中国农村金融体制三十年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https://research.nus.edu.sg/eai/wp-content/uploads/2017/11/CWP61.pdf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