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辰年春节之前,接到天津高级法院殷元庆副院长通知:2月14日上午九时在天津北辰法院,就我们十余年来控诉北辰法院及该院民庭庭长卢绍和违法执行、评估、拍卖、确认给我公司致害行为一案召开听证会。
1998年11月23日至2000年8月,天津北辰法院民庭庭长卢绍和集审判、执行、委托评估、委托拍卖、确认给我公司致害行为等五副重担一肩挑。
2000年6月9日,北辰法院为了区区不到42万元的执行款,在没有制作裁定书送达我公司的情况下,由卢绍和亲自率队查封(死封)了我公司价值2300多万元的全部财产及公司员工存于公司的所有私人物品,整个查封没有任何造具清单。
紧跟着,北辰法院及其卢绍和拒收我公司依法向它(他)们交纳执行款,然后由卢绍和亲自委托没有任何评估资质的天津隆德拍卖公司,将我公司全部财产仅仅估价42万元,随即由该公司于6月23日将这些财产以42万元的低价,“拍卖”给了与卢绍和亲密关系的天津宏达食品厂的甘长伦。尔后,又由卢绍和亲自率队,将我公司所有设备折光、所有财产及其个人物品抢光,就连公司财务凭证、账本等等也都被卢绍和卖了废品,真可谓斩尽杀绝呀!
2006年9月在原国民党主席连战的关注下,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邀请数名国家顶尖级法律专家、学者对我公司所控之案进行了专门论证,并于2006年9月9日作出 “隆德拍卖公司评估我公司财产违法,北辰法院构成重大过错”的《法律意见书》。
但自天津第一中级法院起到天津高院、最高法院是能维持就维持不能维持编造事实和理由也要维持北辰法院及其卢绍和的违法犯罪,硬是逼着我们这家合法经营的台商企业加入到当今震惊世界的上访大潮中。
也许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11年12月6日,在全国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强调:“千方百计把信访积案化解掉、还清历史旧账”发生了作用;或许是为了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稳定之需,天津高级法院总算要开一个听证会来研讨我公司所控之案,故此,特请求关注中国法制进程的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前往参加此次听证会,哪怕到场听一下,还特别欢迎专家们发表法律意见。本公司将不胜感谢。
我们期望:天津高级法院、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天津北辰法院通过这次听证会能够还清所欠我们的历史旧账,不要使周永康的讲话再一次成为空话或者假话。
关于本案详细案情将于明天专题发文。
另外,自春节之前至春假之后,我们一直向天津高级法院讨要举行听证会的正式文书,但遭到拒绝,所以不排除本文及案情介绍公布后,天津高级法院或者北辰法院不敢召开听证会的可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及媒体广而告之。
台商代理人:深受法院枉法裁判之害的正营职转业军人王卫平等 王卫平的电话1390107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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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天津站座804路公交车,北辰法院下
天津福之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津霞
201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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