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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陈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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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2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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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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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
年龄:1969年8月2日出生 |
籍贯:四川省洪雅县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四川省洪雅县余坪镇黄里村五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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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四川省洪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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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当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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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不详。控告人陈光平以精神借口关押于洪雅县精神医院13天的铁链枷锁,惨无人道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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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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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洪雅县精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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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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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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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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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本案因1983年陈富财仗势儿子在乐山市公安工作和一个教书关系之便,非法强占埋葬坟地,并将成林果树林木,任意入宅、故意毁坏私有财产,由于余坪镇政府偏袒被控告方,脱离事实依据的错误处理的决定,致使矛盾加深、加剧,久经不息。于2001年8月31日导致陈贵刚、胡秀君、胡福良半路腰截、抢劫的故意人身伤害,打伤致残,其弟陈光胜长期头痛的脑震荡伴随终身,造成家破人亡、一贫如洗的境界。又于2001年6月,因原被告方长期以来非法入宅的侵权行为已成贯例,引狼入室,致使王文久、沙马古机借婚为由而骗取其弟陈光胜一万三千多元,雪里加霜,一系列的问题未能解决。正如俗话说的一句说:“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行又被打头风”,事实如此。又于2007年6月20日——7月8日,为此而走上维权之路,被洪雅县公安局非法截访,弟兄二人非法关押20天于镇政府办公室,进行严刑逼供,控告人陈光平以精神借口关押于洪雅县精神医院13天的铁链枷锁,惨无人道的折磨,拘留7日,共计20天。在此期间逼供成招的人身侵害,确被四川省眉山市政府劳教一年零三个月。2008年3月控告人陈贵元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关押于洪雅县洪星区招待所10日,2009年3月控告人陈贵元又被公安局关押2天。“5.12”地震扣卡援支物资的待遇,诸如此类类似问题不堪胜举,难矣诉尽……法无约束。 |
案件来源: 六四天网
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17&aid=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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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3/2/22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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