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黄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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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
年龄:1982年生 |
籍贯:湖南省祁阳县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住于湖南省祁阳县羊角塘镇飞马村4组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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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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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五次均是羊角塘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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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第一次2011年1月20日
第二次2011年11月8日
第三、四次分别是2013年和3014年各一次
第五次2015年8月3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一次2011年3月18日
第二次2012年1月份(关押两个月)
第五次2016年2月2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前四次都关在芝山精神病院
第五次被关在祁阳县澎康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2010年7月份,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2010】精鉴字261号鉴定意见书提到,被鉴定人黄郁峰目前诊断为脑挫裂伤所致精神障碍,与2010年3月13日电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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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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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11年1月20日,黄郁峰去祁阳县信访局上访,被他们告知先回家,然后带他去治病,随后由羊角塘镇政府开两辆小车把他径直送往永州市的芝山精神病院,把黄郁峰拉到精神病院门口他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拒绝住院激烈反抗,可终究还是被政府人员强制抬进去了。
黄郁峰说“在里面被强制吃药,不经常被电击,但是也有医生用电,就是把电连接在手上过电,还有就是用绳子捆绑吊在铁门上折磨人,这样的日子大概一个月的时间。两会开完后的3月18日我被释放出来”。
2011年11月8日,黄郁峰在省信访局上访再次被抓,被羊角塘镇政府强制抬上车送到永州市芝山精神病院,关押两个多月,同样每天要吃三顿药,每次七、八颗,一次不拉。2012年1月份被释放回家。
“这之后我于2013年10月、2014年2月,又两次被关在这个芝山精神病院,每次也就关押两个来月,总共在这里关押了四次”,黄郁峰说。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2015年8月3日,黄郁峰在长沙被抓,被送往祁阳县澎康精神病院,同样离不开打针、吃药的迫害,而且这次时间较长,一直到2016年2月2日被关押了六个多月后才被释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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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aaa.aetdhfjgk.cf/a/lanmu51/disishibaqi/2016/0713/1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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