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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王习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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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2-07 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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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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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
年龄:42岁 |
籍贯: 湖北罗田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工人、个体经营者 |
案件发生地 |
湖北罗田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罗田县公安局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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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8年11月9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罗田县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精神病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强迫吃药致身体无力、头脑昏沉 |
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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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习章,男,住湖北省罗田县胜利镇毛家坳村一组。今年42岁。他被精神病的原因还得追溯到2001年,那年的9月,他通过学校公开招标以每学期上交学校2000元的价格,并免费给全校老师提供饭菜的条件承包了胜利镇新办的宝洁中学的食堂,这个学校是由小学转办,只有初中三年级,共8个班,有500多名学生,学校食堂负责供给学生的饭食。
在王习章没有接手之前,学生都是自带酸菜,自己带米,由食堂统一做,每月给学校上交50元柴钱和人工费,学生就可以在学校就餐。王习章承包后,提供了多种服务,饭菜品种增多,也不用学生再带米,交柴钱,而是拿钱换饭票,凭票买饭。两个月后,学生家长嫌学生消费太高,就到学校投诉,经学校开会研究让他退出食堂,学校包赔损失,并给了他两个月工资。此后他南下广东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2007年春天,王习章又以镇业务员的名义,拿着招商文件到湖南省招商,考察烟花爆竹项目。回来后由于机构和机构的交叉、重叠,10几个部门给他摆出了一个大迷宫,不知项目的归属,他的损失无人赔偿,县长的答复更让这个大男人不自觉的落泪。
2007年4月,王习章带着满腔愤怒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信,反映政府的无赖行为。并发短信给政府人员要炸掉县政府。7月份王习章又给温家宝总理寄出了第二封信,并把从外地带回来的做烟花爆竹用的火药交给公安局后,公安局给他开的一张收据一起寄给了温家宝总理。
2008年5月7日,罗田县公安局到广东省江门市找到打工的王习章,让他回老家,有事要找他。5月11日王习章一个人回到原籍,两个办案人员留在广东省玩。当晚罗田县公安局把他在家中带走拘留5天。
7月1日罗田县公安局到他的家中把他抓住,送到湖北省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做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为:情感性精神病障碍—躁狂型,司法评价为无责任能力。
8月10日在宝洁学校附近,准备回家的路上,罗田县公安局的4个民警把王习章抓走,直接送到罗田县精神病院。被强制吃药,不吃药就绑起来灌,吃了一次亏后王习章就听话的自己吃药,一天两次。他说,吃了没力气,一个星期后又加了一种药,吃完全身都不能动,舌头都麻了,也不能说话,医院说这是正常反应。后来王习章就偷偷把这种药藏了,不敢再吃。89天之后镇政府给他办了出院手续。
在王习章住院期间,他发现医院治伤、治残、治死人了与医院都没关系,他怕这种事也落到自己头上就借别人电话通知了家人,他的哥哥才到医院看他。王习章说,在送他精神病院之前,公安局威胁他的家人,要是不承认王习章有精神病,就给他判刑,王习章的父兄担心王习章真的被判刑,不得已承认王习章有精神病。就是不肯签字送他去医院,为了送他进去,副镇长才签了字。
王习章说,出院后政府老是找他麻烦,还要拘留他,他就索性住进了精神病医院,医院给他一个床位,一直留了几年。民政局交代,只要在罗田县精神病院,花多少钱他们掏,不过王习章担心饭里被下药,从不吃医院的饭,宁可自己花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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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aaa.aetdhfjgk.cf/a/lanmu51/diershibaqi/2014/1105/11182.html |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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