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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邹厚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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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10-30 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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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厚珍
姓名:邹厚珍 |
姓别: 女 |
籍贯: 武汉 |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6年6月19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等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邹后珍,1938年2月11日生,湖北武汉市人,家住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75号3楼16号,身份证号420105193802110826。2004年在武汉拆迁公司在没有通知她本人及没有签署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她就家三楼屋顶,并停水、停电逼我搬迁,后来骚扰实在受不了,她就到北京上访,来北京两次,第一次被关在看守所,第二次就关到精神病院,是公安局跟政府把她送进来的,有政府办事处的王姓工作人员是女的,还有派出所的所长张明强,还有公安局的局长姓黄,总共有二十多个人吧,就是他们把我送进去的。
邹后珍说:2006年6月19日关我的第一个精神病院,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乡六角亭医院江堤分院精神病医院,请高级教授给我鉴定,结果我没有精神病,医院要把我放出去,公安不同意,最后医院要求转院,在关了大概一个礼拜后把我转到第二个精神病医院,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精神障碍康复指导站会宾监控室,24小时监控,大门都是锁着的,第一个医院没有吃药 没有打针,第二家就给我吃药了,吃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后来我觉得脑筋反映有问题,我绝对不对头,我就说死都不吃,他们还说你年纪大了,给你吃的药是补骨质疏松的,是给你补身体的,我坚决不吃,我说我没有精神病,要求你们最高的技术来鉴定,我说我头脑是清楚的,是政府陷害我的,最后这家医院他们再次检查,医院鉴定还是说没有精神病,又写报道到区里、到市里,给公安局反映,要求给我转院。
一直关到7月14日,公安那边来了20多个人强行把我拉到第三家医院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那个地方是关押杀人放火犯人的,他们把我也关到那里。这第三家是强行让我们吃药,拿钳子强行给我扒嘴吃药,把我的牙齿到扳掉了两颗,我就坚决不吃,死都不吃,抠掉我的嘴我也不吃,最后边让他们搞的我大小便都不正常了,头发昏,走路都走不动,我实在不行了,我说这个药我不能吃,你们给我打针、打死我也不吃药,我长痛不如短痛。最后到2007年的4月25日四点多钟,我腿疼抽筋,从床上摔下来腰椎骨骨折,腿骨骨折,当时全瘫,医院的建议是给我接骨,但是这个医院没有骨科,可是这些毫无人性的司法,为了我这个事情派出所所长张明强跟院长要打架,并说我要摘掉你的乌纱帽,你凭什么当院长,你又凭什么说这个人你不能治,院长一看着急了,就说我这个院长不当了也要把她放出去,她不转院也得转院,我们没有哪个义务为她承担责任,第二天政府公安部门就把我拖回原来的第二家医院十里铺精神障碍康复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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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www.aaa.aetdhfjgk.cf/a/lanmu51/dishiliuqi/2013/1107/86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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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时间:2008-7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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