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有句至理名言;迟来的公正不公正。案发近九年,我至今连迟来的公正都没到。反遭到更加不公正 的待遇,从2007年2月9日起至今被非法关押24次551天,2011年1月7日-2011年11月30日,我被山东青岛市信访局、政法委、和法院一年三次非法关押在青岛市麦岛精神病医院293天。
被逼无奈我将用生命换取司法公正,换取对贪官与杀人犯的惩罚。
2003年8月27日我被杀人犯掐晕,从六楼窗户扔下,邻居报警及时抢救保住生命,法医鉴定重伤和六处轻伤,伤残六级六处。案发后,杀人犯为掩盖他故意杀人的事实,利用他是医生的职业之便,强送我到精神病医院非法拘禁12天,幸亏我借病号家属的电话通知家人 才获救,就是这样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简单明了,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的罪犯,山东省青岛市两级法院,竟然钱权交易,枉法判决,判杀人犯无罪,后来改判却是重罪轻判,判罪犯3年6 个月,罪犯有钱不用坐牢。山东省高级法院竟然不立案重审,最高法也不立案。---对待我这个刑事被害人,山东省青岛法院和信访局却是百般刁难,打击报复我不服判决上访申冤,非法关押我从2007年2月9日至今24次551天。在关押期间被殴打,被侮辱,强搜身体,搜包,不给饭吃,关禁闭,天冷不给被子盖,被迫多次绝食,每次8天。 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2010年6月18 日, 我从北京天坛医院出来,在马路上被北京便衣警察强拉到车上,然后拉到丰台区右安门派出所,19号晚上8点多钟,把我交给青岛驻京办又给非法关押十九天。在这期间,我在青岛信访局设的黑监狱里,我只吃过3次饭,2次稀饭,6个奶。吐血18天,开始他们认为我得了肺结核,带我到医院看病,结果不是肺结核,他们就不管我的死活了。是我的身心健康又一次受到严重伤害。
2010年10月25日—2010年11月1日又被关押7天。绝食7 天。
2011年“元旦”之日, 决心以我宝贵的生命来抗议青岛市领导们的腐败和司法黑暗并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决定自焚于北京天安门毛主席像前。
2011年1月1日我青岛市驻京办把我从北京前门分局接出来,押回青岛,关押在 淮阳路七号 黑监狱内,七天后 强行将我关进了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在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医生和护士多次强制给我打针灌药,致使我几个月都没来例假。2011年7月17我从窗户逃出 ,回到家中休养 ,被追到家中的法官、公安抓住,押回到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2011年10月21日,我拖着伤残的病体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再一次逃出麦岛精神病院。有家不敢回,有姐不敢见,更不敢去车站和旅店【身上的所有财物全被他们抢光】。只能躲在郊外的朋友家休养,恢复几天后搭过路的货车,拖着伤残的病体逃出了青岛市。
2011年11月21日,我拖着伤残病体带着控告信,刚走进国家信访局的大门,就被早已等在这里的青岛市布置的截访人员拦截,再一次抓回青岛市。无法无天的他们不顾中央国务院关于《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 要负法律责任》的法规规定。一年三次将相信党、相信党中央,寻求公正的正常人关进了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近三百天。这就是山东青岛市领导们构建的和谐社会吗?这就是山东青岛市百姓的真实民生!
在中央国务院关于《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 要负法律责任》的法规规定的威力下,在社会各界和网友的帮助下,2011年11月30日,强硬的他们才将我从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放出。,使我的身心健康再次受到很严重的摧残。—————
我本是一个刑事被害人,生命权被严重侵犯。本应得到公,检,法等部门的合理保护 ,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却被强行侵犯人身自由权,身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抚养权,探视权,财产安全不受保护。 冤!!冤!!冤! !我比窦娥她还冤!!! 您知道地球为啥变暖又变冷了吗 那是它都觉得我特别冤,发怒替我鸣不平!!!!
请您主持公道,请您帮助,谢谢 了
山东省青岛冤民林秀丽
13141001153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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