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2月25日消息,原本今天开庭的湖北省公安县被劳教民师杨焕青告荆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案今天取消,双方实现调解。荆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同意终止对杨焕青的劳教决定,并对其赔偿一万元,杨焕青家人则同意撤诉。
据悉,杨焕青被劳教后,其家人委托北京蔺其磊律师将湖北省荆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告上法庭。2009年12月31日,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受理了该案,该案原定今天开庭。大年初九(2010年2月22日),蔺其磊律师就从北京来到了公安县,经和荆州市沙市区法院、荆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协商、交涉,荆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接受调解并同意放人。昨天,蔺律师和杨焕青的姐姐一同到看守所探视了杨焕青,杨焕青最后签字同意了上述调解内容。
2009年11月20日,杨焕青被公安县国保大队一廖姓队长诱捕后,其家人随即收到了对杨焕青劳教一年的通知书。该通知书的签署日期是10月12日,通知书列举了杨焕青三大罪状:2009年6月29日组织全公安县200多民师(实为5、600名)到公安县政府上访;2009年10月5日组织湖北省七个县民师代表在公安县开会;决定于2009年10月8日,湖北省每个县市派三名代表到湖北省上访。杨焕青这次被劳教据信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现在湖北省正在要求各地民师参加社会保险,但在公安县,民师们要在交足十五年的参保金后,即每个人约要交纳27300元后才能参保。可到了退休年龄后,男民师每个月的退养金只有370元,女民师只有306元。公安民师算了一个帐,他们即使参保,需要约十年才能拿回自己的本钱。
公安县民师表示,他们虽然同意了这份调解,但民师的维权活动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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