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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中南海凭什么就被拘留 众访民西城分局讨不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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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中南海凭什么就被拘留 众访民西城分局讨不到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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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5-08 2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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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8消息:今天上午来自全国各地的一批访民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9号的西城公安分局门前排队等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他们都是因为到中南海被北京警方送到马家楼或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后地方接回,或自行回乡后被拘留、劳教过的访民。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推卸责任,还明确表示是北京警方移交处理的。访民为了弄清真伪纷纷到所谓的案发地提取证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
西城公安分局一名负责接待人员给上前询问的访民说,这每天都有访民来,今天还是少的,他们提出的都是同样的问题,都是被北京警方训诫过后回地方拘留的,上边有规定,在北京这种情况是不会拘的,地方怎么样他们管不了,只能按照访民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答复。
河北石家庄访民张翠磊申请信息公开后经过10天的等待,拿到了一份《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书中称: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其他几位访民也同样拿到的是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书。
张翠磊说,2014年3月7日她到西城区府右街邮局寄信被民警拦下,为了配合其工作到了派出所后又被到送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地方将其接回后拘留,理由是张翠磊非法上访被北京公安机关训诫后移交地方处理。
这就有点让人弄不懂了,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需要立案处理的应当将有关立案情况录入办案信息系统,并按要求录入《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可现在警方的答复竟然是该信息不存在,这是北京警方偷了懒没按规定程序办,还是这些访民的违法事实根本就不存在呢?
《中央联系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北京市公安机关坚持“随发现、随控制、随带离”的原则加强对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将非正常上访人员发现、控制在外围,防止在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形成集聚、造成负面影响。
对只有一般行为,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发放训诫书,建立训诫档案,统一送到集中分流场所。
《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许多访民都说,他们只是途径中南海就被拉走,根本没有和警方纠缠,谁知道北京警方就训诫了,这训诫书就成了地方处理我们违法的证据。
有上述规定可见,不是访民违法,是这些访民的上访行为惹怒了警方或者是个别领导,才被冠以罪名加以迫害、摧残,访民是无辜的。
可访民被错误处罚后却往往是求告无门,有访民见到公安部信访接待室的墙上赫然贴着,“因为上访被拘留、劳教、办了学习班以此为由上访的,公安部概不受理”的告示。
访民们说,不但是公安部这样,好多地方法院、检察院也不受理,说是上边的规定。就算拿到了没有违法的证据,也很难打赢官司,他们根本没按法律办事,法律就是他们立的牌坊。
以下是今天访民在西城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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