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代腾波,男,38岁,系武汉市哇哈哈恒枫饮料有限公司员工,住东西湖慈惠农场蔡家台社区,电话:15827496204。
因向公司厂办主任郭勇举报,胡勇伙同张军海倒卖公司225件莲子八宝粥,价值 8000余元,导致胡勇仓库主任落选,其怀恨在心,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处处刁难并言语威胁我。2009年7月16日凌晨24时左右,胡勇、韩星、雷康、张军海故意挑衅滋事,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将我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用啤酒瓶猛击和拳打脚踢,造成我头部左额裂伤、肿胀、凹陷。经CT显示,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条和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应鉴定为重伤。
从犯张军海之亲属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法制科科长张汉湘,唆使公安分局法医何丰、市局刑侦九处法医梁江江将我颅内出血重伤隐瞒鉴定为面部软组织处损伤,结论为轻伤。
从犯张军海,累犯(抢劫犯)行政处罚五日。
武汉市公安局纪委潘副纪委及某处长跟我协商:“如果我不告公安机关,由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武汉大学法医鉴定的结论,公安机关帮忙协调,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解决不了,公安机关帮忙解决,如果你要告我们,那么你的案子我们关注,并且你要随时注意你自己的人身安全。
4月5日,从犯张军海上门威胁,案子了结后还将进行报复。
主犯胡勇,之舅黄小松系武汉市东西湖区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其女黄艳武汉市社会保障局科长,利用职权妨碍司法公正,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医院住院及同济、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及检查检查报告中弄虚作假为其减轻刑法,牵扯相关医疗人员违法违纪。
控诉人:代腾波
以上所述真实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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