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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珍:被偷拆维权上访手记两则         ★★★
李有珍:被偷拆维权上访手记两则
作者:李有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1-12 19:41

 

 

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今日上午我和邻居李勇涛等人到湖北省政府信访处,查询我们2012年12月10日群体赴京到国务院信访局上访后的转办结果,我们10点钟前到达,领表填表在窗口登记后等了两个小时就到了下班时间。因为周四下午不接待,所以凡是已登记的上访人都安排上午接待完。我们约12点钟进入接待室,谈话不到二十分钟结束。

照旧反映我们六家房屋2011年12月28日凌晨被偷拆,武汉市汉阳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侦查,元月份通知查清犯罪集团,可就是至今不将其绳之以法。汉阳区委要受害人和犯罪集团协调解决无果,一年多了,我们至今无家可归生活困难。

接待员对于我们提的三点要求答复如下:1.要求将犯罪集团绳之以法去找公安部门。2.你们诉汉阳区委对房屋被偷拆案负有行政责任去找治庸办投诉。3.你们赴京上访结果刚才网上查了,没有转到我们这里!

这次到省府依法上访的结果虽令人啼笑皆非,但在我们意料之中。我们已经是老访民了,早已被锤炼得不气不恼不焦不躁。

接待员还想继续给我们“上课”——背诵国家信访条例。我们止住了他,说你不用说了,接待一上午了也累了,吃饭去吧!我们也该回家吃饭了!

想想现在流传民间的话有道理: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

 

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42

今日上午我们拨打67121794电话到湖北省公安厅,查询去年11月27日我们去湖北省公安厅上访的结果,得到的答复令人好笑又好气。

2012年11月27日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我们六家私房业主曾去湖北省公安厅投诉汉阳区公安部门渎职,要求其公正执法依法惩办“阳公(五)刑立字【2012】第462号”案已查明的偷拆私房犯罪集团。

上午10:42时我们就此案拨打67121794电话询问湖北省公安厅,得到答复是:你们辖区派出所肖所长回复说此案件正在调查。我们很惊诧,反驳说肖所长去年5月就已调走!听到此话对方马上挂断电话。

堂堂湖北省公安厅给予我们的信访答复离奇古怪,可算惊世之言。看来公安部门不仅擅长侦办抓捕业务,还精于文学创作,去年国际若贝尔文学奖发给莫言真是搞错了。

 

作者: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居民李有珍 

联系电话 1552723181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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