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告人:张俊国,1957年8月20日生,住江苏省通州市川港镇街道居民22组232号;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一号桥地板厂业主。
控告人:徐丽艳,女1956年12月3日生,住址同上,上述单位单位负责人。
被控告人:1、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区长法人: 沈红星。
2、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严淑芬。
3、南通市城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法人: 严署峰。
控告请求:1、要求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2、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二、控告人:陈茂文、王玉芹、郭培启、严冬、张静波、陈功、等十人。
被控告人:同上。
控告请求:1.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要求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我们怀着特别愤恨的心情,把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及直系企业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南通市城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在没有公告、没有任何征地拆迁批文及没有评估报告的情况下。采取非法暴力打砸抢的方式。摧毁了我们公司的办公室、厂房、毁坏机器设备、打伤员工及武警战士,抢走现金及财物等,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损失,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向上级司法机关、政府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及政法、纪检单位反映,请依法赔偿我们经济损失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并请媒体给予关注。
我们于2007年租用南通八建集团公司房屋从事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家具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合同约定租期五年,并在同年经南通八建集团公司书面同意,我们自建926平米房屋,经过努力我们获得了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注册了商标及各种证书,企业证照全齐,2009年建立产品销售网点江、浙、沪、皖等省市,产品在国内已成为知名品牌,我们前期的巨额投入到的回报的时候。2010年1月9日南通市港闸区政府拆迁公司口头通知拆迁,我公司要求如下:一、公司要求出示征地、拆迁等有关证照、公告、文件。二、97723.31元此费用无法使企业搬出,我们要求我方尽快租好房后,由拆迁方给我搬出安置设备。三、出示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报告及合法的手续。经港闸区区长助理袁继平、港闸区拆迁办马俊、城镇拆迁公司王强等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报告及合法的手续。
在港闸区政府与我们协商未果后,我们多次在夜间遭不明身份的人袭击(多次报110)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无果,在人身生命、财产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我们厂员工在大门上挂起了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头像及标语,希望黑势力停止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悲剧还是发生了。2010年12月31日,在南通竞拍会上我们厂所在地块在没有竞拍的情况下以19.2亿的超低价格定向卖给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按当日竞拍价差价近60亿。据说是南通市委书记丁大卫招商并督办的项目。2011年元月3日凌晨1:56分(监控时间)我们公司被一不明身份的社会团伙袭击(大约80人)这些人疯狂的脚踏主席、总理的头像爬上大门、围墙进入厂区,砸碎工人宿舍、门卫室、办公室、展厅、财务室、销售部、餐厅、厨房的玻璃,砸开门窗,闯入室内,抢走40余万元货款及财务等,损毁机械及所有的磁盘、账目、票据、合同、及许多有效合法证件等,采用暴力手段,用砖头、瓦片、棍棒及其他凶器袭击我们方人员,是室内两个铁文件柜保住了4人的生命,然后他们把毫无反抗的7名员工和一名休假的武警战士像押罪犯的人一样不许穿衣服、鞋袜押到广场变电房门前,8人都不同程度受到伤害(军人颅内出血、一名工人心脏病两人当时住院,军人父母被打轻伤)在非法限制我们人员人身自由后,这帮人在刘洋及其他人的指挥下,用两台挖机吧房屋强行进行拆除。公司财产及资料和个人财产全部砸在被拆房屋内。案发后3天无人保护犯罪现场物品及证据,眼看着物品证据丢失的情况下,报了省、市警督。1月6日约9时刑警队施警官才到现场用挖掘机找回部分物品运走。 非法暴利拆迁完以后,区长助理袁继平、拆迁公司,区政府寻找各方面关系每天都在施压,1月9日20点50分到凌晨4点政府和拆迁公司6人到我们住处逼迫我们接受120万元的搬迁费,12天必须搬出交房,不然有生命危险。
我们在事发后三分钟报警(约1:59分)但南通市港闸区唐闸派出所在报警后2:28分到警,未到现场进行抓捕,眼看着这伙犯罪分子跑掉,当时两台挖机和两辆大货车在现场被我方人员舍命拦下,然而派出所人员却把我们单位负责人徐丽艳和张静波以做笔录为名让我们离开,将其中一辆车放走,在我们向派出所提供监控录像有充分证据并向其提供罪犯人名的情况下,并向南通市委丁大卫、市公安局秦局长、市信访、港闸区、港闸区信访、唐闸派出所等投诉至今未对此案做任何处理,政府和公安局有关知情部门充当着罪犯的保护伞,致使罪犯至今还逍遥法外,损毁我们的品牌、机器设备、账目、资料、磁盘、合同、原材料、装饰、证照、损毁财物、被抢钱物等经济损失约贰仟叁佰壹拾陆万元,事发至今以400天,无人承担负责。我们认为南通市城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是带有黑社会性质官、商、黑勾结的犯罪团伙,这帮团伙实施暴力拆迁藐视法律,手段野蛮残忍,黑社会势力之强大令人心惊,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南通市人民的安宁,为了我们人身、生命、财产的安全,请求中央军委、上级司法机关、政府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及政法、纪检单位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请求各媒体给予关注。(以上所诉均有视频为证)
请看视频 http://v.ku6.com/u/11795052 【 南通,不再是投资热土,103打砸抢拆迁记实】
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一号桥地板厂
法 人:张俊国 负 责 人: 徐丽艳
运 输 部:陈茂文 销 售 部: 郭培启
工 程 部:严 冬 后 勤 部: 王玉芹
武警战士:张静波 车 队: 陈 功
电话:0513-85558666 1599669501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