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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王继明、李奉志、鲁东梅等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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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05-25 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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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继明、李奉志、鲁东梅等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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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龄: |
籍贯: 山东济宁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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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山东济宁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山东济宁市公安人员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0年2月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不详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济宁市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有 |
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00年2月期间,山东济宁市公安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权,有的学员被关押后,因时间太长,公安怕不好交待,就把他们弄到精神病院,像对待严重精神病人一样,由多名强壮人员看管,并强行打针吃药,而且都是大剂量的。一个好人进去十几天时间就被折磨得浑身麻木象失去知觉,形容枯槁,表情呆滞,有的舌头耷拉多长,就像疯子一样。有的学员竟在医院被活活折磨一个多月,出院时就像个精神病人,已没有人样。这些学员进出精神病院都由公安批准,没有他们的命令医院绝不放人。有的学员的亲属看到孩子被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心里可怜,就四处求公安放人,可公安毫不通融,拒不放人。仅去年以来,就有济宁市中区和其他区县的王继明、李奉志、鲁东梅等七人之多,遭受了这种非人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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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21/2080.html |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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