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铭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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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
年龄:44 |
籍贯:河南许昌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深圳某创投集团公司职员 |
案件发生地 |
广东省清远市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河南驻京截访人员,许昌驻京截访人员高局长。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第一次:2016年2月4日
第二次:2016年4月4日
第三次:2016年的6月14日
第四次:2016年10月13日
第五次:2017年的2月4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一次:一个多月后出院
第二次:2016年5月4日
第三次:2016年9月15日
第四次:2017年1月26日
第五次:2017年8月10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第一次:许昌建安医院精神一科
第二次:河南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第一次:医院于2016年3月24日出具了一份《诊断证明书》称,患者因怀疑患“持久的妄想精神障碍”。第二次:医院做出了一份“性格偏执”的检查结果。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第一次:在医院这段时间,院方坚持用药。
第二次:强制给他用药。由于他抗拒用药,被捆绑在床上打针,一直到他出来那天,每天打3针,打完针就呆滞木纳。 |
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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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因工作关系定居深圳,现为深圳某创投集团公司职员。因进京反映广东省清远市警方不作为被原籍河南政府强制送精神病院5次,套取医保资金30万元。
刘育豪记得第一次送他到精神病院是因为2016年2月2日到北京的国家信访局上访,河南驻京截访人员发现后控制了他,随后赶来的许昌驻京截访人员高局长说带他回许昌严肃处理他的信访问题。2月3日深夜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将他带上特警车连夜赶回许昌。2月4日早6点,在他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送到许昌建安医院精神一科。刘育豪表示:“在医院这段时间,院方坚持给我用药,我说,“如果你们认为我有这种病,你们给我做精神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我有病的情况下,我配合你们用药,没病我就不用药”。医院为了避免麻烦,此后不再坚持给我用药。”
第二次被送精神病院是2016年多4月4日。之前一天,他到北京上访,刚出火车站,迎面来了3个截访人员,说要给他聊聊,然后给他安排了住处。4月4日这天,镇政府来人说要接他回郑州处理他的事情,结果把他强制送到河南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专家说“鉴定着你有病,性格偏执,必须用药。”就这样开始强制给他用药。由于他抗拒用药,被捆绑在床上打针,一直到他出来那天,每天打3针,打完针就呆滞木纳。其他病人家属看他精神状态实在难受,给他出主意让他找主治医师求饶。他别无选择只好找到医师说“不告了”,院方才通知镇政府将他接走。
第三次是2016年的6月14日下午,这次他是在中南海被送到马家楼。当晚8点左右,许昌截访人员从马家楼把他接出来,镇政府工作人员用车把他送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进去后在精神病4科进行了最简单的常规检查(心电图,量血压、体重、脑电图)。期间他对大夫说:“我对政府那个鉴定不服,那是造假的,如果第三方确定我有病的话我配合用药,没有的话你们不能给我治疗,要放我出去。”好在大夫良知未泯,没有强制给他用药,只是住院观察。2016年9月15日,因他在医院把腿摔伤行走不方便,镇政府才主动接他出院。
第四次是2016年10月13日,他的腿好些之后又开始上访,他听说党代会在许昌召开,便去会场借机诉冤。许昌来人把他强制带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这时已经是夜里1点半的时间。他说,这次很糟糕,进去就被严格看管,3个护士看着他不许他出病房门,也不许给别人接触,24小时重点监控看管。
第五次是2017年的2月4日。许昌警方在马家楼用特警车强制把他拖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4科的楼下,车上的7名便装人员将他押到了精神4科的大铁门前抢走他的公文包、钱包和手机等物后把他押送到病房内。在这关押期间,精神4科主任田少利说许昌县蒋李集镇政府党政领导孙小辉、陈学增和张凯峰有“特别指示”,不许他打电话给家人。这次他还是拒绝用药,但医院不准他出病房,总有3个护士看着他,24小时监控不许他与别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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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第六十一期)
http://aaa.aetdhfjgk.cf/a/lanmu51/diliushiyiqi/2017/0910/16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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