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河殇2013-1-16日消息:昨天,武汉华润雪花啤酒公司维权工人毛礼红状告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一案,于1月15日上午9点10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庭开庭,于9点20分休庭。
以下是毛礼红讲述的开庭经过: 我状告武汉市东西湖公安分局(法人代表张荣成)非法拘留我15天,掩盖“柏泉黑监狱”法西斯暴行案,于2013年1月15日9点10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庭开庭,于9点20分休庭。
2012年12月6日,我起诉武汉市东西湖公安分局629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行政拘留我15天,以掩盖其“柏泉黑监狱”把我打昏死过去5次遍体鳞伤,惨绝人寰的法西斯暴行!2013年1月9日法院《传票》通知我1月15日上午9点东西湖(三支沟)人民法庭开庭,同时送达了东西湖公安分局的《行政答辩状》,和(2013)鄂东西湖行初字第00002号《举证通知书》等。 1月14日上午,我同委托代理人工友赵林来到东西湖区人民法庭,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递交《请求东西湖区人民法庭保全证据和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取证的申请》,递交诉讼代理人委托书,委托“黑监狱”难友赵林和周城市作为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求开可容纳50人以上旁听的大厅、要求被告法人到庭应诉、要求全程录像。法庭以超过10天为由拒绝证据保全和向被告取证,以租借法庭为由拒绝还大厅,以被委托人非律师和亲人等由头均拒绝。经以法力争,在做了“笔录”后,才收下《请求东西湖区人民法庭保全证据和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取证的申请》。 1月15日早上8点,来自武汉三镇,关注武汉“黑监狱”法西斯暴行的工人、农民、市民、复转军人和武汉“黑监狱”的受害者控告团近百人,早早的来到法庭,旁听并监督法庭审理的公正性!我要求多些人旁听,法庭不允许,法庭是讲公平公正的地方为什么怕旁听?受到前来旁听人员的反对。委托代理人赵林可以作为我的工作人员,代理诉讼被拒绝,我要求我夫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主法官无话可说,即宣布“休庭”! 武汉“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数十人,在法庭门外打出横幅“声援毛礼红,铲除‘黑监狱’!”表示对毛礼红的声援! 我同旁听者来到东西湖区法院找院长反映,一个自称纪委的法官接待,我们说明了经过,特别提出要求人民法院实施证据保全和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听取证据,他说我们没有办法拿不到证据怎么办?我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第23条“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告公安分局不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你们拿不到证据是法院违法。法院说这样审判要拖下去,我说拖下去你们法院将承担一切后果! 我们将拭目以待!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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