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邓福全
性别:男
年龄:53岁
接受精神医学诊断治疗的次数(总共)2次
非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2次
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
送治日期: 2019年9月18日
送治人姓名: 南充市蓬安县警察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行政机关
送治医院名称: 南充市第二精神病医院
送治医院地址:
不详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 二个月零二天
接诊医生姓名: 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无鉴定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不详
送治原因:
邓福全是一位1986年入伍服役的老炮兵,由于炮兵部队在实弹训练或演习中对军人的保护措施的缺乏缺失,导致其双耳的听力失聪较为严重,形成事实上的身体残疾。从部队复员到地方以后,根据相关政策,邓多次向南充市民政局提出抚恤补助等正当要求,然而一直得不到积极的、有效的回应,因此邓走上了一条艰难的维权道路,随之成为南充市国保重点盯防的对象。
2019年8月12日,邓福全去北京探访战友,很快被跟踪而至的南充市蓬溪县三名国保抓捕回老家南充市,并被关押在看守所30天;关押期满后,为了继续禁锢邓福全的行动,南充市蓬溪县国保随即把邓福全押送至南充市第二精神病院二个多月。
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没有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没有
自伤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没有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没有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之前,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否
最近一次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
送治日期:2022年11月7日
送治人姓名:警察
送治医院名称:不详
送治医院地址:不详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不详
接诊医生姓名: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进行了鉴定
上访维权。
送治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