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迫害访谈录之二十一
周利华是原武汉大学珞珈山商店的营业员,因为一个普通的眼睛矫正手术,周利华却成了“精神病”,在精神病房内一“治”就是三个多月。三十多年来,周利华为了对那次手术讨一个说法,为了摘掉“精神病”的帽子,她四处奔走,进行了数场诉讼。然而直到现在,周利华仍然还在奔波着,她的生活因此而改变。2010年1月5日,周利华来到随州,向民生观察工作室刘飞跃诉说了她的冤情,下面是刘飞跃与周利华谈话的上半部分: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周利华,您好!我们先从您三十多年前的那次手术谈起吧,当时是因为什么要做手术?
周利华(以下简称周):1977年1月18日,我因双眼疲劳不舒服到湖北医学院附属二院(以下简称为湖医二院,后更名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眼科门诊就诊,被诊断为所谓双眼交替性外隐斜,双眼斜视25度,当时医生建议我做手术。
1977年2月2日,我先在湖医二院门诊手术室做了右眼斜视矫正手术即眼外直肌退后术,手术效果还可以,斜视矫正了15度,球外直径退后了5mm。1977年3月2日,我到湖医二院对左眼进行了手术矫正,这次主刀医生换成了蔡明泉和一男一女两名实习医生。就是这次手术,改变了我的命运,让我成为了“精神病”。
刘:这次手术出了什么问题?
周:当天上午11时许,手术开始,蔡明泉医生边手术边讲授。突然,手术台前的灯灭了,蔡明泉绕手术台查看原因,好一会儿,我见蔡从他站着手术的地方拿起了插头和插座,原来电源被碰掉了,手术因此中断了三分钟。接通电源蔡明泉接着手术时,我没看见他更换手套和重新消毒。
这次手术结束后,我眼部即疼痛不已,彻夜难眠。第二天我就去找蔡明泉,向他反映了这一情况。蔡明泉当时说手术是成功的,术后眼痛属正常现象,日后可自行消失。但是,我左眼的疼痛并没有“自行消失”,反而如撕裂般疼,后来甚至造成左颈部出现痉挛,整天不得不躺在床上。当年的5月份,我和母亲再次找到蔡明泉,我母亲还给他下跪,但他始终不承认有错,竟然在我的病历上写下了“癔病”二字。
刘:什么叫“癔病”? 蔡明泉依据什么对你得出这个结论?当时湖医二院的态度如何?
周:“癔病”就是没病总怀疑自己有病,属精神疾病的一种。蔡明泉说我是“癔病”,没什么依据,也没对我作鉴定,我总找他他烦了就这样说。后来我找了湖医二院,反映我这起医疗事故的情况,要求请专家会诊并重新对我进行治疗。
可谁知湖医二院的一位领导也说我是精神病。为了让眼睛早日不再疼痛,我找了武汉其它医院,一些医院听说我是在湖医二院出的事,就不敢接诊,湖医二院是大医院。没办法,我到天津、河北等地医院治疗,这些医院都认定术后眼痛为粘连所致,建议回原手术医院诊治。
刘:后来你说又到湖医二院住了院?是不是就是这次住院被送进了精神病房?
周:对,由于我多次向湖医二院交涉,又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件事,1978年9月9日,湖医二院将我收治进了该院眼科。入院后,湖医二院并没有为我查治眼疾,而是按疑病症对我进行了所谓暗示性左眼内直肌缩短手术,手术后我眼睛继续疼痛。手术后不久,我就被医院要求出了院。
出院后,我继续向湖北省卫生厅等部门四处申诉,也多次找湖医二院交涉。就在1979年9月13日,湖医二院再次将我“收治”,不过这次他们强行将我送进了该院的神经科病房,按重精神病治疗。我在那里面被要求吃治疗精神病的药,我就这样成了一个“精神病人”。一直到三个多月后,即1979年12月30日,湖医二院神经科的黄怀钧教授在经长达3个月的临床观察后,对我作出了“精神无异常”的诊断结论。当日,我就被转到了眼科病房。
转到眼科病房不足半月,蔡明泉又通知将我转神经科病房,并要对我进行胰岛素休克和电休克治疗。谁都知道电击是对精神病人最厉害的一招,被电击者生不如死。后在我强烈反对下,他的阴谋才未得逞。但此后我一找医院,蔡明泉及湖医二院的领导就说我是“精神病”。
2010-1
未完待续
到随州向民生观察投诉的周利华
湖南精神病院鉴定书
武汉法医学会的鉴定书
武汉法医学会的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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