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第三次派员前往民政部注册
|
荐 ★★★ |
|
|
|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第三次派员前往民政部注册 |
|
|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11-26 15:05 |
| |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26消息:今天,“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秘书处开始寻求办公场地。据悉,在昨天(2014年9月25日),“中国人权观察”第三次派员前往北京民政部社团管理局,再次向当局正式提出“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通过和社会组织大厅工作人员的交涉,申请方的硬件条件方面仅仅缺乏办公场地——他们提供的家庭住房证明被认为不合格,要求商住两用或商用住房。目前,“中国人权观察”正在寻求解决之道。详见下文: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
关于寻求办公场地(商住两用或商用住房)的启事
2014年9月25日,中国人权观察第三次派员前往北京民政部社团管理局,再次向当局正式提出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通过和社会组织大厅工作人员的交涉,我们的硬件条件方面仅仅缺乏办公场地——我们提供的家庭住房证明被认为不合格,要求商住两用或商用住房。
我们这次委派的四位成员是副理事长马永涛先生和成员丁灵杰、王芳、伍立娟三位女士。他们在当天上午十点钟走进北京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505室的民政部社团管理局,再次向当局正式提出了我们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申请。经过半小时的交涉,此轮注册工作进行完毕,申请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温和并且非常细致的告诉马永涛等人,我们申请的中国人权观察注册的文件不够齐全,硬件方面,最主要的是缺少拥有商住两用或商用住房作为办公场地。
这样,从合理要件看,除了场地外,中国人权观察已经达到中国现行社团管理条例的要求,另一方面,以中国人权观察目前的状况,我们一时很难找到符合当局要求的商住两用或商用住房作为办公场地。
鉴于中国的人权事业是全体中国人的事业,鉴于人权没有保障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强者的牺牲品,鉴于私有财产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而有产者和企业的财产也最容易受到侵害,我们特向关心人权事业的上述方面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呼吁,希望有条件提供商住两用或商用住房作为中国人权观察办公场地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与我们联系,特此布告并予致感谢。
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秘书处
2014/11/24
联系方式:中国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17 街坊30门4楼7号 邮编430080秦永敏:手机:13986183138 15807162153腾讯qq秦永敏三1982338435 skype:qinyongmin98秦永敏微信:qinyongmin10 秦永敏 电邮[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
|
|
|
|
|
|
|
|